泉州市档案局出台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实施意见
2015-10-13 15:47:00
近日,泉州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据悉,泉州市小城镇建设自2010年开展以来,共有21个镇被列入省、市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形成了大量不同形式及载体的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记录了小城镇建设的真实历史,是科学推进小城镇建设各项工作的基础。
为更好地做好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有效地服务于小城镇建设发展,泉州市档案局主动介入,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结合泉州地区实际,制定出台了《意见》。该《意见》强调了做好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重大意义,指出了小城镇建设档案管理的内容实质,提出建立试点镇主管、小城镇建设办协作、各相关部门配合的档案工作机制,明确了小城镇建设各门类档案整理办法要求。
《意见》的正式出台,将有效加强泉州市小城镇建设档案的管理,切实保障小城镇建设档案的收集齐全完整、安全保管利用,发挥保障小城镇建设档案的应有价值,对各级党委、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各项工作科学决策以及工作查考、文化传承历史研究等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更好地做好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有效地服务于小城镇建设发展,泉州市档案局主动介入,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结合泉州地区实际,制定出台了《意见》。该《意见》强调了做好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重大意义,指出了小城镇建设档案管理的内容实质,提出建立试点镇主管、小城镇建设办协作、各相关部门配合的档案工作机制,明确了小城镇建设各门类档案整理办法要求。
《意见》的正式出台,将有效加强泉州市小城镇建设档案的管理,切实保障小城镇建设档案的收集齐全完整、安全保管利用,发挥保障小城镇建设档案的应有价值,对各级党委、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各项工作科学决策以及工作查考、文化传承历史研究等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