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启动“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
2015-11-05 10:55:22
近日,福建省档案局印发《福建省“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建设方案》,福建省财政厅、省档案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福建省“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相关县市区财政局、档案局合计57个“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建设专项经费350万元,标志着福建“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建设正式启动。
《方案》指出,乡村记忆档案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是记录各种乡愁的记忆载体;明确“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建设以当地党委、政府为主导,通过省、市、县三级档案部门共同努力,用两年时间着力打造全省57个“乡村记忆档案”示范村,推动和规范乡村记忆档案收集、整理、编研、展览、开发及保护工作。
《方案》对“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的建设内容以及省级补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福建省档案局还制定了百分制的《福建省“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建设验收标准》,并要求示范项目所在的县(市、区)档案局须与省档案局和示范村分别签订《福建省“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建设协议书》,确保示范项目有效实施、顺利验收。
上一篇:北京市规范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
下一篇:福建侨批档案展在纽约、华盛顿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