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家单位被授予“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称号
【出 处】: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档案工作
示范县
称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经验
【作 者】:
巩慧
【摘 要】2012年12月26日,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经验交流会,授予全国75个县(市、区、旗)“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称号。来自浙江省、四川省、北京市、吉林省、河南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代表作了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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