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电影”开展档案普法宣传
【出 处】:
【作 者】:
吴海亭
【摘 要】 目前,我国老百姓对档案的基本属性和有效利用还很陌生,当事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因缺乏档案意识而得不到有效证据支持,从而无法维护自身利益。山东省档案局从实践中得出,通过传媒,把涵盖档案宣传元素的作品与百姓生活、学习和工作高度关联,是档案普法宣传改革创新的有效途径。山东省档案局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换位思考找差距,传统方法起不到宣传效果,就另辟蹊径。他们从现代传媒入手,经过调研分析,发现"微电影"迎合了互联网时代绝大多数用户的需求,"微"应用已经悄然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所以,山东省档案局基于用户市场的使用习惯,选择了"微电影"档案普法宣传模式,创造了全新的"微视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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